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志强,杨世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5302民初422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世权:本院受理(2021)粤5302民初4223号原告朱志强诉被告杨世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