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强,许鹏,第三人-, 云浮市佳兴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5302民初2894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鹏:本院受理(2021)粤5302民初2894号原告叶强诉被告许鹏、第三人云浮市佳兴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保险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变更后)副本、补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