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区玉宇,叶锦新,黄伟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5302民初426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锦新、黄伟英:我院受理(2021)粤5302民初4263号原告区玉宇诉被告叶锦新、黄伟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