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洁苹,吴立峰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粤1302民初317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立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洁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302民初317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水口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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