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尚辉,黄朝好,第三人-, 惠州市惠阳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03民初8260号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朝好:本院受理原告李尚辉与被告黄朝好、第三人惠州市惠阳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路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3民初8260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追加第三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惠阳区迎宾大道86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