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智成, 惠州市满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302民初157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智成: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满方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蔡智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302民初157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与作风监督卡、提供类案告知书、提供类似案例的温馨提示、诚信诉讼及作用风险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5月24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