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03民初168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区支行与被告郭凯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403民初1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