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亚萍,杜向华,刘振潮,田渭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杜向华:本院受理原告田亚萍与你、刘振潮、田渭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因采用其它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故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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