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锐,彭金文,赖玉,成都市大邑县腾飞工程铸造厂,大邑腾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市瀚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元市朝天区昊鑫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大邑腾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市大邑县腾飞工程机械铸造厂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洪雅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福润天泽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川0129民初237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福润天泽商贸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市瀚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黄锐、成都市大邑县腾飞工程机械铸造厂、彭金文、成都大邑腾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元市朝天区昊鑫矿业有限公司、赖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诉被告你们、洪雅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1)川0129民初237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判令:1、撤销一审判决;2、判决被上诉人四川成都市瀚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黄锐、成都市大邑县腾飞工程铸造厂、彭金文、洪雅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邑腾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赖玉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