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小卫,沈国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04民初306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国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小卫诉被告沈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沈国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周小卫借款本金145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04民初3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