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建新, 惠州龙源鞋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金能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建新、惠州市金能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惠州龙源鞋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金能实业有限公司与你追加被执行人纠纷一案,现已结案,因你等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