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济南蝉经贸有限公司, 兴化市名流钓具有限公司 ,青岛商信商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济南利钻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商信商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兴化市名流钓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利钻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商信商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被告兴化市名流钓具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连带支付原告人民币叁拾壹万零捌佰柒拾叁元伍角柒分(小写¥310873.57元)及利息(自原告向济南蝉经贸有限公司清偿之日2021年08月09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一切合法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九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