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兵, 成都元鑫荣华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加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5民初1988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加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兵: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元鑫荣华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5民初1988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