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章英,刘业才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12民初101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业才:本院受理的(2022)川0112民初1012号原告曾章英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1、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十陵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