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勇,刘爱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鲁0203民初1335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爱国:本院受理田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03民初1335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