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奇,王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莉:本院受理原告陈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