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杰,付志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12民初749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付志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杰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12民初7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