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润华,罗明伟,麦红伟,叶小蜻,麦靖晞, 阳江市境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雄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粤1702执异9号,(2018)粤1702执恢604号之九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麦红伟、麦靖晞、东莞市雄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邓润华与被执行人麦红伟、叶小蜻(已故)、麦靖晞、阳江市境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雄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罗明伟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无法用民诉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2)粤1702执异9号执行裁定书。(2022)粤1702执异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作出的(2018)粤1702执恢604号之九执行裁定(2019年7月1日作出);二、退回拍卖款348206元给罗明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