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志福, 紫灿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泽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404民初2487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江苏泽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张志福:本院受理原告紫灿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泽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张志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4民初2487号应诉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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