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平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肖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平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1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