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清洁,邱林财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林财:本院受理原告李清洁与被告邱林财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干警廉洁办案监督表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林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