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磊,高锋,白应川,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志丹县绿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志丹县绿创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应川:本院受理原告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志丹县绿创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李磊、志丹县绿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高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