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倪伟宏,李暹,吴光前,毛肖君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22年3月6日在人民法院报G152版刊登的原告倪伟宏、李暹、吴光前与被告毛肖君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其中“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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