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桂源,黄伟成,邓尚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02民初4596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伟成、邓尚美:原告黄桂源诉被告黄伟成、邓尚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202民初4596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黄伟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黄桂源支付拖欠工程款75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拖欠的工程款75000元为本金,按照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PR)从2021年2月11日计至付清工程款之日止)。二、被告邓尚美对被告黄伟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黄桂源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