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建新,郭同玲, 汕头市新冠成典当行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511民初4669号 |
案由 |
典当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建新(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郭同玲(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汕头市新冠成典当行有限公司与被告被告高建新、郭同玲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511民初4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八份,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