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颖贤,余波,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0981民初360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波:本院受理原告丁颖贤诉被告余波、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981民初36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庭审直播通知书和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