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芝旋,许洪伟,许紫莹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抚养费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许洪伟:本院受理原告黄芝旋诉被告许洪伟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一、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女儿许紫莹和儿子许烁颖均由原告负责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5时0分正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曲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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