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冀伟灵, 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03民初101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冀伟灵: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5303民初1019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