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卢昌华,谭瑞隆, 阳江市愉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粤1702民初137号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卢昌华、谭瑞隆:本院受理原告阳江市愉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卢昌华、谭瑞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粤1702民初13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