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姚俊新,金光普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481民初3545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
内容
金光普:本院受理了原告姚俊新诉被告金光普(身份证号码5107231963****0931)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81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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