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俊新,金光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81民初354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光普:本院受理了原告姚俊新诉被告金光普(身份证号码5107231963****0931)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81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