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卫鹏,杜军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04民初964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军强:本院受理原告许卫鹏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4民初9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