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正,吴勇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勇:本院受理原告陈正诉被告吴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诉状副本、书证、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武进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