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华,李明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412民初63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明进:本院受理原告冯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苏0412民初63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