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余兵,赵新,陈绍武,崔波,尹传双,任前进,张学明, 铜山区蜜湖居室内装修服务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12民初4960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铜山区蜜湖居室内装修服务部、赵新、陈绍武、崔波、尹传双、任前进、张学明:本院受理原告张余兵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2民初49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