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金峰,文虹,王丙亚,王叶,王苗苗, 徐州恒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徐州亚泰纺织品有限公司 ,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虹、王丙亚、王叶、王苗苗、徐州恒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徐州亚泰纺织品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徐金峰、文虹、王丙亚、王叶、王苗苗、徐州恒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徐州亚泰纺织品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