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凯,朱旭东,王敏,马迎春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旭东、王敏:我院受理原告任凯诉朱旭东、王敏、马迎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