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文胜,厉茂林, 枣庄市胜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徐州市润达炉料有限公司 ,徐州龙山铸造有限公司 ,徐州胜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州龙山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胜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枣庄市胜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刘文胜、徐州龙山铸造有限公司、徐州市润达炉料有限公司、厉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