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罗成波,张发贤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发贤:本院受理原告罗成波与被告张发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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