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樊元明,王玉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05民初2563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玉梅:本院受理樊元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05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