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白夫军,巢旭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305民再1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巢旭:本院受理白夫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05民再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