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涛,董礼,徐桂荣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礼、徐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新沂市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