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闵长南,李丹丹,李彦峰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刊登在2021年8月8日人民法院日报G106页的公告人为闵长南的公告,现将公告内容中:“本院受理原告李丹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更正为:“本院受理原告李彦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