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章强, 福建天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福建省汉唐映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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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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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天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省汉唐映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章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及扫黑除恶宣传单等。原告章强诉请你们立即归还借款本金8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