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瑶,宋冠霖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冠霖:本院受理原告姚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终结审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