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姚瑶,宋冠霖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尚志市人民法院
内容
宋冠霖:本院受理原告姚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终结审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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