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忠轩,鲍桂芝,于雷,刘富, 七台河市天吉煤矿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七台河市天吉煤矿、鲍桂芝、于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忠轩申请执行七台河市天吉煤矿、鲍桂芝、于雷、刘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富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请求为申请执行人提出本金数额、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利息计算顺序均存在计算错误,且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执行,应当依据“先本后息”规定计算、查封行为存在超标的查封,依法应解除异议人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滨海路南边岭渔港路山水雅居9-1604房产查封。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执行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起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局召开听证会,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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