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雄,胡爱平,周文祥,胡爱霞,石峰,王琪,胡文兵,戴红霞,桂水荣,胡妹珍,董秀山,汪翠娥,柳正君,桂旭,王江华,柳江红,黄树华,胡小平,万斌,李飞,王记良,周志珍, 黄梅县雄丰农机有限公司 ,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梅县雄丰农机有限公司、王雄、胡爱平、周文祥、胡爱霞、石峰、王琪、胡文兵、戴红霞、桂水荣、胡妹珍、董秀山、汪翠娥、柳正君、桂旭、王江华、柳江红、黄树华、胡小平、万斌、李飞、王记良、周志珍:本院受理原告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