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咏冬,梁栋, 潍坊新大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鲁0784民初4591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咏冬、梁栋、潍坊新大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459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保全)。自公告之日起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