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乔珊珊,黄海岚,黄杰,赵淑梅,张绪东,殷纪军, 潍坊米基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五大连池市津拖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五大连池市津拖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乔珊珊、黄海岚、黄杰、赵淑梅、张绪东、殷纪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潍坊米基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1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