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殷彦政,殷海涛, 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84民初234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殷彦政、殷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殷彦政、殷海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2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管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