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丰杰,刘森森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鲁0784民初418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森森:本院受理原告张丰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鲁0784民初41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31 |